得写多长才算长篇



刚才翻到的,貌似是很久之前的,本来想写的是什么梗我已经忘记了,干脆改了改就发出来,总之是一个我已经忘记该怎么写下去的幼银x幼桂的现代pa的开头一小段,本来想写的好像小时候两个人一起被绑架的故事(忘得一干二净)

非常不擅长写人物对话,对话一多我就崩,渴望找个太太教我一下(非常不要脸的发言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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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的透彻的天边悄悄漏出一抹昏黄,像是晕染开来的墨迹渐渐扩大,一点点将蓝吞噬,替换上柔和的橙色,而后又暗淡下来,直至沉黑。

繁华昌荣的街道,霓虹灯夺目的绚烂,使这个原本应该被黑暗笼罩的地方亮如白昼,投射在地上五彩斑斓的光,宛如密集似网的破碎的水晶,悄无声息的将这座充斥着纸醉金迷的城市团团包围。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,嘈杂的声音如针一般刺进脑海,头颅发麻的疼。

夜晚的到来一如既往,令人理所当然又措不及防。

银时掏出根烟叼在嘴里,翻了翻口袋却没找到打火机,然后猛然想起将打火机落在了警局的桌子上,咒骂一声,转身正准备将烟丢进垃圾桶。

余光里突然伸来一只骨节分明的手,白皙的手掌上静静摊了个黑色的崭新的打火机,银时略微一愣,犹犹豫豫的接过,道了声谢。
“不客气。”那人收回手,笑道。

银时点燃了烟,吸了两口,尼古丁的味道碾过每一根疲惫紧绷的神经,蔓延进四肢百骸,在里面滚了一圈后又被缓缓吐出来,这一过程让他烦躁的心得到了一点抚慰。他抬起头,正准备将打火机还给那个好心人,却在看到那人如瀑的墨发后一愣,定定站住,周身的一切忽然都消失殆尽,只剩下他与他,以及自己振聋发聩的心跳声。

“银时。”
那个阔别多年的男人穿着干净的白衬衫,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,衣领整洁,他嘴角微微上抿,浅棕色的眼眸里流转着笑意,另一只手慢慢的举起来,认认真真的朝他打了个招呼。



心脏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。

寥寥升起的烟雾模糊了他的双眼,指间夹着的一点猩红几乎快要灼烧到他的手指。

银时张了张口,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。

他哑着嗓子,晦涩的喊出那个他几乎从没喊过的名字。

“桂。”


en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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